南華大學體育運動發展處
2026/2/23
南華大學114學年度三好南華盃羽球比賽-競賽規程

南華大學114學年度三好南華盃羽球比賽

競賽規程

三好南華盃羽球比賽海報

一、主旨

為鼓勵校內學生參與體育活動,培養團體氣氛以及促進健康身體發展,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

南華大學體育運動發展處

三、協辦單位

運動與健康促進學士學位學程、羽球社、羽球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

115年3月25日開始(依實際報名隊數排訂賽程)

五、比賽地點

南華大學正行中心

六、參加資格

(一)本校專任、約聘教師、專任、約僱職員、各專案人員。(全校教職員)

(二)學生球員須為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完成註冊之大學部、碩、博士班及進學班學生,若因故未完成註冊者須提出仍在學之證明。(學生)

七、組隊方式

(一)每隊最多報名男、女選手各8人,每人限報名1隊。

(二)報名隊伍須自取隊名,可以「系」、「院」、「行政單位」為隊名,亦可自行取名。

八、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16日(二)17:00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手續:請至體育運動發展處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寫完後交至本處辦公室。

九、抽籤

115年3月18日中午12:30,正行中心舉行(不另行通知),未參加抽籤之單位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比賽用球

體育運動發展處提供

十一、比賽制度

(一)視報名隊數決定預賽制度及後續比賽日期,報名結束後另行公佈。

(二)比賽每點採一局21分決勝負,11分換邊先得21分者獲勝,不採加分制。

(三)比賽至前四強,雙方20比20時加賽至一方領先2分或先獲得30分者獲勝。

十二、比賽規則

(一)報名的隊伍必須提供3名人員擔任裁判(是否為參賽球員皆可),並於3月18日下午3點至正行中心參加講習,未提供裁判人員或未出席裁判講習之隊伍視為不符合參賽資格。

(二)每場比賽只有主審一位裁判,所有判決依主審為主,不得提出抗議。

(三)比賽順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每位選手可兼1點(比賽2次)。女生可替代男生,男生不可替代女生,不可棄點,缺任何1點則判該隊為敗。

(四)發球時球拍擊球點不得高於該發球員腰部,違反者判接發球方得分。

(五)採循環賽制時5點均須比賽,勝1點得1分,名次判定以下列順序:1.績分數高者。2.對戰勝隊者。3.整體失分較少者。

(六)採淘汰賽制時任何一隊勝3點即獲得該場次勝利,未出賽點次不再比賽。

(七)其他依國際羽球規則執行比賽。

十三、罰則

(一)報名比賽選手須攜帶教職員證、學生證,或任何有效之在職、在學證明以備查核。若有未報名或不符合規定身分者出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該隊該場次及後續所有場次比賽資格。

(二)參加比賽球員,如查出有冒名頂替者,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禁止參與本學年度所舉辦之各項體育活動。

(三)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侮辱裁判情形發生,除裁罰取消該場次及後續比賽資格外,並報請學生事務處議處,若涉及刑事罰則時受害者有權提出告訴。

十四、獎勵

報名隊數達5(含)隊以上取前三名;不足5隊取前二名各頒發獎盃一座。只報名1隊則取消比賽。

十五、其他

(一)所有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活動,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如有身心狀況經本校衛保組或醫院康檢查不適合參加劇烈運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二)若遇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比賽日期。

(三)如無法配合各項規定者,請勿參加比賽。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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