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13 學年度起,所有參加教育部及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主辦之全國性運動賽會的學生運動員,須先取得通過運動禁藥測驗證明方可報名。
相關規範已納入 112 學年度各賽事競賽規程,並預告一年後實施。各單位請協助積極宣導,確保學生參賽權益。